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境外通姦無刑罰
高雄律師推薦說法
一、配偶在境外(美國、加拿大)通姦,有無我國刑法通姦罪之適用?查,我國刑法第七條規定:「中華民國人民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前二條以外之罪,而其最輕本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者,適用之。但依犯罪地之法律不罰者,不在此限。」刑法第二三九條通姦罪之法定刑為一年以下有期徒刑,並不符合刑法第七條所定「最輕本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者」之處罰規定。故有配偶至人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通姦罪者(例如美國、加拿大),並無我國刑法之適用,其在中華民國領域外之通姦行為,並無刑法第二三九條通姦罪之適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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